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为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提高退役军人的工作水平,11月20日,记者从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昆明市五华区正式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日前,相关人员可持相关证明到户籍地街道、社区设置的集中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据介绍,此次信息采集对象为户籍在昆明五华区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12类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设置的集中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本次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日。截至采集时间节点采集对象去世的,不再采集其相关信息。
记者获悉,此次采集对象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并按以下类别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退役军人身份对象需提供的材料:转业证、离退休证、退伍证、复员证。其中,立功受奖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件,残疾军人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伤残民兵民工身份对象需提供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持证“三属”身份对象需提供的材料: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现役军人家属身份对象需提供的材料:军人有效证件号码,现役军人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与现役军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其他:无任何证明材料的,可先行登记,暂时不予采集。
昆明五华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能够对退役军人群体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并能准确掌握退役军人多方面的情况以及需求,有利于对退役军人群体高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