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孟连县检察院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适时跟进监督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起诉讼就结束了?
这么想就片面了吧
为了保证公益诉讼工作落到实处
检察机关很走心
守护青山绿水
检察人是认真地
为确保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孟连县检察院检察监督部检察人员再次到孟连县娜允镇芒街村新村二组查看非法占有农用地一案的植被恢复情况,对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跟进监督检查。
案情回顾
2017年8月29日,孟连县检察院向孟连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孟连县公路分局等七被告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将因采石行为而遭受破坏的孟连县娜允镇芒街村新村二组,小地名为南各府山公益林地恢复原状,并分别承担相应的植被恢复费用。2017年11月6日至9日,孟连县检察院与七名被告达成调解,七被告缴纳植被恢复费用80余万元。七被告在调解书生效后相继缴纳了相应款项。因植被恢复工作进展缓慢,2018年2月28日,经普洱市检察院批准,孟连县检察院向孟连县林业局发出督促依法履行植被恢复工作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孟连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落实检察建议。一方面,督促孟连县林业局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向孟连县检察院通报植被恢复工作进展情况;另一方面,检察监督部检察人员多次到实地查看进展情况,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进行实地督查。目前,孟连县林业局委托第三方进行植被恢复,但植被恢复进度慢、效果不明显,仍然有继续恢复的空间。孟连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林业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实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孟连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