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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6:36:38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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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全省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决定,自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消除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致乱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中秋、国庆假日出行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各项活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力争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该专项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道路交通事故次数:同比减少37起,同比下降4.39%;

  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1人,同比下降15.6%;

  受伤人数:同比减少88人,同比下降9.54%;

  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减少72.98万元,同比下降17.95%。

  11月9日,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全省整治严重交通违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全省整治严重交通违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方荣、副总队长赵云岗、高支队支队长杨红波、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李增华等出席通气会,并向媒体记者通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成效。

  期间,云南警方主播和小编也来到现场,通过“云南警方”一直播、头条直播等网络直播平台,向广大网友现场直播新闻通气会情况,并在会后采访相关民警。

点击观看网络直播视频 

  部署严密 推动有力

  为确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任组长,吉宏龙佳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州市公安局局长、厅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交警总队,由交警总队王方荣总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省厅《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相关警种及部门的职责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保山市公安局迅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全警参与为架构、以公安交警为主力,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版纳、楚雄、大理、临沧、怒江、曲靖、文山、玉溪、昭通、普洱等州(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州(市)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厅政治部、交警总队、治安总队、网安总队、法制总队、机场公安局等厅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下工作指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源头监管 清除隐患

  强化源头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督促车主或企业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的,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查缉;对重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集中排查,责令限期整改;对辖区“营转非”大客车,逐一见车见人,完善提示标识,书面告知车主相关法律责任;对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及时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组织辖区“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分批开展吸毒检测排查,对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各地联合治安、反恐、交警等警种,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依照《反恐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客货运输企业、站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实车辆动态监控、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强力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排查重点车辆12万余辆,整改重点车辆安全隐患3511个;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6.9万余人,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吸毒检测排查5147人,督促企业整改存在问题179个,约谈问题企业107家,处罚违法企业3家,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路面管控 严查违法

  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紧紧抓住“两客一危”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6至9座小型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假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配备押运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一是启动了所有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依托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国省干线公路关键节点设置临时执勤点,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现场查处率,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严查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严重超载“百吨王”货车上路行驶。三是全面强化农村地区道路管控。整合警力,组织执法小分队,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学校放(上)学、节假日、赶集赶街、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学校、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查处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四是结合中秋、国庆假日群众集中出行实际,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加强对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五是根据辖区危化品运输特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单位)集中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主要通行线路管控。六是组织交警、特警、治安、禁毒等警种力量,组织开展整治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跨区查处酒驾醉驾毒驾行动。七是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提高劝导员到位率、管事率,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上路行驶。八是组织城市交通文明志愿者、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活动。

  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围绕路面主战场,做到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和装备投入路面一线,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警力30万余人次、出动警车5.7万余辆次,启动公安检查站(含交警执法站、边防检查站)242个,设置临时执勤点2248个,组织执法小分队1124支,组织多警种联合执法786次,启动交通安全劝导站6958个,出动劝导员2.5万余人。查处交通违法89.6万余起,严厉查处1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2.6万余起。

  强化宣传 营造氛围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宣传氛围,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五大行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全媒体“大宣传”行动。通过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专版)、制作悬挂宣传标语、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随警采访等方式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宣传报道、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营造宣传氛围,宣传典型事迹,争取群众支持。二是开展新媒体宣传“大矩阵”行动。利用公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或天气情况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预警,加大违法危害、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形成全省公安新媒体宣传矩阵规模效应。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行动。按照州(市)每年3次、县(市、区)每年6次的要求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和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的,并利用12123短信平台对重点车辆驾驶人开展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四是开展公安交管执法“大直播”行动。结合违法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利用一直播、蓝鲸直播等直播平台开展执法直播行动,以案说法,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交警队伍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五是开展“大曝光”行动。全省各地通过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介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名单,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扩大专项行动的震慑作用。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共召开省、市两级新闻媒体新闻通气会20余次,在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版47个,刊发播出新闻稿件4817篇(条),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2万余条,通过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1626条、滚动播出宣传提示字幕2354条(次),通过广播电台播出宣传稿件信息4082篇(条),开展动态曝光违法行为3.2万余次,曝光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6340余人次,曝光“两客一危”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032起。

  来源: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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