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我朋友在超市购物时捡到一张存包条,取包时她抱着好玩的心态试着用捡来的存包条刷了刷,结果柜门竟打开了,里面有台单反数码相机,朋友忍不住就将相机带回了家。现在她很后悔,想还回去,又怕被当成盗窃嫌疑人。请问,她的行为构成犯罪吗?现在怎么做比较好?范女士
范女士:
你朋友拾得存包条,打开存包柜,取得相机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相机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取得,已涉嫌构成盗窃。因此,无论她是否归还相机,均不会改变客观事实。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朋友归还相机,主动自首,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