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法院的法官、书记员到大姚县人民医院的病房内,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杨某因生病住院、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法官查证后决定在病房里开庭审理。
在杨某的病床边,法官分别询问了双方的婚姻过程及现状。现年63岁的原告李某(女方)与现年65岁的被告杨某(男方)于2003年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后因感情不和发生吵打,李某于2012年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又撤回起诉。撤诉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李某一直在外打工生活。现双方都认为彼此的婚姻关系没有再维持下去的必要,遂起诉离婚。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
此次大姚县法院将庭审搬到当事人的病床前,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夏莲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