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普洱市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1:07:32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分享至: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普洱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健全机制制度,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树立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态度。

  普洱市持续加大依法打击整治力度,努力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夯实了实现中国梦的民心基础,为普洱平安法治建设、边疆政治稳定、边境团结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次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3次召开普洱市委常委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先后听取专项斗争推进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普洱市委书记卫星、市长刘勇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迅速成立了由普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武担任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主要领导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34家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洱市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洱市委政法委,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从各政法单位抽调6名干部,保障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形成了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地点、有机制、有声势、有措施、有力度、有实效、有创新等“八有”工作格局。全市各县(区)、政法各单位、市直各部门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组。

  及时制定出台了《普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下发《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出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及查办结果反馈工作办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多次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尧贵与各县(区)公安局长签订了责任状。全市公安机关深入组织开展线索集中核查和专案攻坚行动,力争排查一批、侦破一批、打掉一批,让涉黑涉恶团伙绝无生存土壤。

  “要全员上阵、形成合力。”李洪武在一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说,扫黑除恶是系统工程,要全党负责、全社会行动,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打一场大会战、攻坚战、歼灭战,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李洪武表示,市、县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各方面、全过程,政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力度,做好后盾;政法机关特别是公检法互相监督、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做到立案、侦查、起诉、审批、执行等环节环环相扣,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协同配合,做到见事见人、斩草除根。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斗争氛围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公告》,明确涉黑涉恶举报的重点方向、举报方式等,广泛公布普洱市各级扫黑办和政法机关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邮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全面畅通各方面举报渠道。

  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安排,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做好政策宣讲、解疑释惑工作。同时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严厉打击“村霸”“欺行霸市”“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与3月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相结合,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律志愿服务和脱贫攻坚宣传活动,深入城区、乡(镇)、村(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要求普洱市各级各单位积极采取悬挂标语横幅、LED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新媒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把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及工作动态全方位辐射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共开展105余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4万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万条,制作户外大型宣传广告134块,协调交警、交通、环保以及相关企业电子显示屏30余块,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放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内容。

  干群同心携手杜绝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和保障。因此,普洱市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水平,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三观”,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勤奋努力、公平正义的理念。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发现黑恶线索积极举报,协助侦查。

  与此同时,普洱市纪委、组织、宣传、法院、检察院、环保、广电、交通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的质效。

  “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避免黑恶势力对未成年孩子造成伤害,对社会、对家庭都有极大的好处。”市民王娟(化名)告诉记者。

  “希望政法机关一次性把黑恶势力铲除干净,还孩子一个纯净的社会环境。”王娟的同伴肖英(化名)接过话说,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遵纪守法的市民是最大的受益者,如今的思茅城区,打架斗殴、偷抢闹事的现象基本看不到了,社会治安秩序空前良好。“坚决支持政法部门打击黑恶势力。”祁永(化名)说。

  黑恶势力是危害政权、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的恶性“毒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普洱市各级各部门将个个用力、人人参与,铸成铜墙铁壁,不给黑恶势力留空隙,不给黑恶势力留土壤,做到除恶务尽;将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罕亮 罗夫 李坤

责任编辑:赵黎浩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0007612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