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某某诈骗一案判决有果,被告人孙某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6年1月至2017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孙某某化名“孙某”,利用其租住在曲靖市政府某小区的便利条件,冒充曲靖市纪委工作人员,以帮助被害人罗某安排工作、帮助被害人朱某某当选村长、帮助被害人荣某某、代某某承包工程为由,骗取4被害人现金共计24万余元。
(记者 甘仕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