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公安局举行《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该办法中明确提出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最高可奖励50万元,同时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发送短信至“12110”进行举报。
昆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公安局《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昆明市当前反恐怖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在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多种奖励情形,并大幅度提升奖励额度,最高可奖励50万元,通过采取提供信息、举报线索有奖直至重奖的方式,切实让群众增强反恐怖工作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获得感。
昆明市公安局反恐支队防范执法大队大队长赵雨炜表示,《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充分保护。此外,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因未尽到保密义务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或者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听证会结束后,在充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和听证代表的意见后,昆明市公安局将再次对《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完善,并依法按程序适时予以发布。
《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依照程序于9月17日至10月20日向社会进行公告,期间开通电话、传真、信件等渠道和举行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群众可将意见、建议反馈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公安局反恐支队。
记者 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