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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启动"金沙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1日 14:27:11  来源: 云南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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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江是长江的重要部分,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保护好一江两岸生态环境,造福于民……”近日,宁蒗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方案”,启动专项监督行动。

  金沙江

    金沙江沿江居住有傈僳、普米等多民族群众,由于受地理交通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大多数居民生活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生态环境脆弱。为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宁蒗生态环境保护,宁蒗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治理专项监督行动。

    会议成立了“金沙江流域(宁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惩治非法排污、倾倒危险废物等严重污染河湖水源、大气、土壤等行为;从快打击侵占、毁坏耕地林地,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继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及时监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

    会议决定,要加大对金沙江流域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的监督力度,通过办案,强化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保护监督。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突出抓好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类案件的办理,重点抓好水资源保护领域、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领域、岸线资源保护领域等几个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加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诉讼监督……”该院检察长王建武说,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用好、用实、用活检察公益诉讼新职能,公诉、侦监、案管等部门各司其责,协力做好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把检察监督做实做优做强,为人民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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