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甘仕恩通讯员区鸿雁)近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曲靖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列席审判委员会,听取一起贪污犯罪案件的讨论。曲靖市中院院长袁学红主持审委会,10位审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列席会议。
在听取承办法官的审理报告后,李卫国依法阐明了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的检察意见,供审判委员会参考。
袁学红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既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
据了解,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