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惠琼通讯员张丽芳)近日,大理市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明确国家机关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大理市普法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形成。在推动大理市国家机关履行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普法责任,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同时,积极承担起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