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洪荣尚忠秀)近日,曲靖市马龙区通泉司法所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中,情法结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子女履行了赡养义务。
徐奶奶膝下有1儿1女,已成家立业。徐奶奶一人单独生活没有依靠,生活起居无人照料,因子女对其不管不问,于是,老人找到司法所。
通泉司法所通过走访,本着尽力挽回亲情的原则,调解人员多次找到徐奶奶的子女,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劝解,告知两兄妹不论父母是否分给自己土地补偿款,子女都应该承担赡养义务。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人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1000元;老人在生病期间由两人轮流照顾及护理,平均承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