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闵以荣通讯员谭杰)近日,大姚县法院通过诉前巧调解,成功化解一起54名农户索要劳动报酬案件。
2011年至2014年间,李某和赵某二人合伙在石羊镇南河片区种植葡萄(该项目系镇招商引资项目),李某委托赵某雇请了石羊镇3个村委会的多名农户到葡萄园务工。因李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投资失败,一直拖欠着54名农户的劳务报酬。
54名农户于2018年1月将李某诉至大姚县法院石羊法庭。立案前,法官跨州找到李某,向李某释法明理,劝导李某配合法庭处理欠薪纠纷,但李某的态度反复无常,加上因拖欠农户工资时间较长,证据相对不足,如果就案办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54名农户的利益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更好保护农户合法权益,法官决定从部门联动上寻找调解突破口。通过电话与李某及其律师多次沟通,同时将案件情况向石羊镇党委政府反馈,石羊镇党委政府协调争取到县劳动人事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支持,通过石羊镇政府组织农户协商方案。
通过各部门配合及法官的不懈努力,6月7日,农户代表与李某签订和解协议,李某在协议达成当天履行了其应支付的劳务费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