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毕国琼)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成立审务督察组,制定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察。
审务督察工作由审务督察组开展,督察组长从会泽县法院担任过院级领导的人员中选任,实行组长负责制。督察组在院长领导下,接受院长委托,授权在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范围内行使监督、检查权,直接对院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督察内容涵盖廉政纪律、安全保卫规范化、诉讼服务规范化、办公秩序规范化、作风纪律规范化、法庭庭审规范化、公车管理规范化、“三公经费”规范化等方面。督察采用明查暗访方式,对各部门开展日常审务督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察结束后形成报告、日志向党组汇报并通报全院,并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