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惠琼通讯员李玉琼)近日,大理市公安局北区派出所对一名家庭施暴者进行告诫,并向其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8月5日23时33分,北区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赵女士打来的求助电话,称自己在家中被丈夫家暴。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赵女士家。经询问得知,赵女士与丈夫张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张某将家中的玻璃桌子和桌上的碗砸坏,致使赵女士及其父亲的手、脚多处被玻璃碎片划伤。随后,民警将赵女士夫妻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调查。
经查,赵女士与丈夫张某经常因家庭琐事闹矛盾,在吵架过程中,张某多次殴打赵女士。民警告知张某打人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向张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以法律告诫的形式严禁张某再对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经民警耐心劝说,张某保证以后不再殴打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