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云刚)近日,弥勒市森林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顺藤摸瓜,破获省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陈某某、施某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案发当日,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东山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到弥勒市江边林业局普龙林场管护山上砍伐红椿树,请调查处理。
接警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深入案发地进行调查。经多方调查取证,依法查明弥勒市东山镇铺龙村委会一零班村村民陈某某、施某某两人为给老人准备做棺材的寿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家里携带油锯和斧子,擅自到弥勒市江边林业局普龙林场管辖山上砍伐1棵树。
经鉴定,被砍伐的野生植物学名叫毛红椿,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测算,活立木蓄积2.692立方米。
目前,该局已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施某某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