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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促双方快速达成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3日 10:46:56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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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周惠琼通讯员蒋理智高大为)近日,大理市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执行法官在收到一条短信后,急冲冲地跑到执行局局长陈锦林的办公室,向他汇报一名长期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此时正在法院参加另一起案件的庭审,请求立即对该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吴某2016年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同事杨某借款共计11.5万元,吴某陆续还款后尚余6202元未还。2016年10月,吴某又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杨某的朋友段某借款74万元,杨某为吴某所借款项提供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吴某未向段某履行还款义务,杨某作为连带责任人,还款后有权向吴某追偿。这两起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相同,可以合并执行。

  但被执行人吴某一直行踪不定,名下财产仅有单位缴纳的公积金1万余元。虽然法院已及时扣划,但仍与执行标的相差甚远。申请执行人杨某因连带担保责任为吴某清偿债务后,已是负债累累。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吴某,该案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当天,被执行人吴某作为另一起借款纠纷的当事人现身法院,该案的执行法官及时将其带到了办公室,并向其说明抗拒执行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后,吴某快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分期偿还所欠借款。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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