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我是某小区业主,为我们提供物业服务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十分不好,向他们反映问题,他们要么拒接电话,要么态度生硬,解决问题拖拖拉拉。致使我们业主非常不满意,并拒绝交纳物业费。我从去年8月份开始不交物业费,以此抗议其服务态度。近期,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通知我,如果再不交物业费,就要把我告上法庭,请问我能否以其服务态度恶劣拒交物业费?徐先生
徐先生:
物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并收取物业费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在合同中双方明确了物业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包括业主应当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现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有权通过民事诉讼依法主张权利。
对于你所说的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这是一个主观的认知,不同的人对于他人的态度会有不一样的判断,因此很难以此来评价物业管理的质量。我们建议你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进行处理。如果因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影响了物业服务质量,你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请他们给予帮助和处理,搜集有关证据。在物业起诉你时,你可凭这些证据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