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 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违规转租公租房 中介将被处罚 承租人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9:15:49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分享至:

  来自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的消息: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盛惠园违规转租情况,在昆明市公租房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官渡区住房保障局的调查处理已经接近尾声。8月2日,盛惠园7栋3004室的承租人李某已按照程序腾退完毕,此房源将被重新纳入下批分配。

  7月12日,官渡区住房保障局专项检查组来到盛惠园小区,对违规转租公租房的房屋中介机构和承租人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对周边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了突击性排查。中介负责人王某表示,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已成功出租一套公租房房源”,是推销噱头,并不是真的。目前,官渡区住房保障局已将违规中介移交给官渡区房产监察中队进行后续调查,调查完毕后,将移交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根据《昆明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昆明雅庭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面临着记入信用档案、罚款、取消网签资格等处罚。

  不同于对中介调查过程的顺畅,对承租人李某的调查处理可谓一波三折。由于李某在外地打工无法回昆,限其7月20日之前返回昆明接受调查的要求一直无法满足。而且多次电话沟通,李某都不承认违规转租。最后,官渡区住房保障局按照承租人不配合的规定直接向昆明市公租房公司下发腾退的通知函,限定李某在7月31日之前,腾退7栋3004室房源。

  7月31日,在承租人李某的授权下,其亲属代为签署了《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解除租赁合同申请书》和《租住保障性住房整改通知书》,并于8月2日将房屋腾退完毕,同时李某会被记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监督电话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保障局:0871—68405669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0871—65199120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保障局:0871—67162797

  昆明市盘龙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0871—66208426

  昆明市公租房公司:0871—63330439

  或关注“昆明市公租房公司”官方微信,到后台进行留言

  记者 张勇

责任编辑:李享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0007612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