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宾川县司法局以《宾川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奖补”考核细则》为依托,采取“实行三级审核、分类确定标准、严查违规补贴、开展抽查回访”等有效措施,加强人民调解“以案奖补”廉政风险防范,提高人民调解员廉政意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该局明确各村(社区)调解主任、司法所长、县司法局为三个顺序环节的审核负责人(单位),分别对以案奖补的内容、对象、确认程序3个方面予以明确界定,财务部门对“以案奖补”经费发放程序严格把关,有效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私分奖补经费等行为。
该局按照简单案件适当奖补、一般案件合理奖补、重特大案件高额奖补的标准,严格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和“谁调解、补贴谁”的原则进行“以案奖补”,极大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该局召开集体会议,对年度上报的调解卷宗严格审核讨论并回访,经抽查回访不符合实际的卷宗,取消案件补贴;对于虚假卷宗,对相应当事人提出严肃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经济奖励和加强预防的方式,宾川县最大限度实现了人民调解“以案奖补”工作责、权、利的统一防范,为宾川县人民调解工作高效快速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通讯员 代婷 张发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