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我丈夫外地的朋友想在本地开一家公司,让我丈夫担任法定代表人。他明确说我丈夫只是挂名的性质,不用实际参与公司事务,不需要承担公司的任何责任,每年还会给予一定报酬。丈夫碍于朋友情面准备答应,但我总觉得不对劲。请问,法定代表人是否应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那个朋友出具书面承诺,表明我丈夫是挂名性质,是否可以免责? 温女士
温女士: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你丈夫的朋友让他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难免会有法律风险。由于你没有说清楚该公司具体是什么性质、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谁、投资人是否只有你丈夫朋友一个人,故无法进一步详细分析可能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