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学云)近日,沧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为在押人员追回被扣押的合法财产现金5000余元,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监所的安全和稳定。
据悉,尚某在羁押期间,向驻看守所检察室反映,在被抓获时办案机关扣押了其5000余元,有扣押单,且该款不属涉案款,希望办案机关能予以退回。了解这一情况后,驻看守所检察室立即向办案机关进行了核实。经查,发现办案机关扣押尚某的5000余元确实不属于涉案款,且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也未认定,办案机关应当退回尚某。
最终,经过与办案机关沟通、协调,办案机关在尚某投入监狱服刑后,将扣押的5000余元退还给了尚某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