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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前5月查获走私止咳水案63宗 涉案当事人趋于年轻化
2018-06-26 09:28:3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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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月25日在深圳海关了解到,今年1至5月,深圳海关仅在皇岗口岸、福田口岸两个旅检口岸就查获走私止咳水案件63宗,经司法鉴定,认定止咳水(净重)共计106.26升。这些止咳水如果用500毫升的玻璃啤酒瓶来装,能装满213瓶,相当于92箱啤酒。

 据了解,今年皇岗海关查获的止咳水案件与往年相比,除了数量增多,还呈现出明显的“改装、伪装、散装”特征。涉案当事人越来越多利用旅检渠道常见的食品纸盒、饮料塑料瓶、软包装红酒袋等作为容器,伪装藏匿止咳水。他们将止咳水拆封后,灌入这些纸盒或塑料瓶中,每次携带1至8瓶,以蒙混过关。今年1至5月,皇岗海关查获的“伪装藏匿”止咳水案件数量占到全部止咳水案件数量的60%,而在去年同期,查获的止咳水几乎全部为原封包装入境,极少有伪装藏匿案件。

 在3月查获的一宗案件中,一名旅客居然用5升装的矿泉水瓶大剂量携带止咳水入境。当时,关员在其行李箱中发现了2个盛满红褐色液体的5升装大矿泉水瓶。在询问旅客所装何物时,该旅客竟信誓旦旦地说,所装液体为其最新研制出的“新型料理油”,是用来做菜用的。后经现场关员用止咳水检测试剂检查,“新型料理油”实际为止咳水后,该旅客只得承认,他是将大概100多瓶原封止咳水拆封倒入矿泉水瓶内,希望可以“浑水摸鱼”偷带入境。

 为了让伪装显得更加逼真,逃避海关检查,不法分子还想出了“针筒注射”的把戏。在3月查获的一宗案件中,关员不仅查获旅客用饮料纸盒藏匿止咳水入境,还在其身上查获了用于将止咳水注入饮料包装盒内的针头,以及用于将饮料盒重新施封的胶水。利用这些工具,不法分子甚至可以不破坏原封包装就能将止咳水注入各种盒体或瓶体内,非常隐蔽,增加了关员的查发难度。

 此外,今年以来查获的止咳水案件中,涉案当事人趋于年轻化,多为80后、90后。皇岗海关经过对案件的后续调查,发现这些青年携带止咳水入境一方面自己饮用,一方面是带给自己的“朋友圈”散发服用。据了解,这些青年人往往将止咳水带入夜场等各种聚会中,三五成群聚在一起饮用。一些原本不饮用止咳水的青少年,在聚会中受到朋友的影响,因为好奇而尝试饮用,或为了减轻疲劳、释放压力等因素而开始饮用,却慢慢上瘾。

 据一些当事人交代,止咳水大多是在香港本地市场购买。在香港,含可待因等成分的止咳类药物,一部分品牌需凭处方购买,而佩夫人止咳露、芬士迪止咳水、强力利咳定等品牌止咳水无需处方即可于药房购买。不法分子可以较为轻易地在香港获取止咳水。

 止咳水的走私价差造成的巨大利润也是造成止咳水走私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据了解,香港药房止咳水销售价格约为每支80元人民币左右,而到了内地某些黑市上,售价已被爆炒至每支300元人民币以上。由于在内地通过实体途径购买此类药品难度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还用起了“网络手段”,通过从香港走私止咳水入境后进行网络违法销售的方法,赚取违法所得。

 自2015年5月1日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和糖浆剂,俗称“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因此,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属涉毒犯罪。(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蒋昕)

责任编辑: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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