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治频道/ 反腐倡廉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8-06-20 11:51:36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云南网讯 近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红河县垤玛乡党委书记朱福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周绕斌挤占挪用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5月25日,垤玛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用省级下拨的葛根产业扶贫资金暂付食堂补助费、车辆维修费和视频会议保障运转费等费用。2016年2月至6月,经周绕斌安排和签批,乡财务室采取虚列支出购买葛根苗补助农户的手段,套取省级下拨的葛根产业扶贫资金220000元,用于支付乡政府车辆维修费、食堂接待费、互联网专线使用费。2018年2月27日,红河县纪委给予朱福祯“诫勉”的问责。2018年5月11日,红河县纪委给予周绕斌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资金归还原渠道后上交县财政。

2.泸西县白水镇桃园村委会计生宣传员马志勇、桃园小组党支部书记马荣图违规套取扶贫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4月和5月,马志勇、马荣图在白水镇开展的第二批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工作中,采用拍摄采集其他群众家中饲养的牛的照片、伪造购买牛收据、虚构申报验收补助所需资料的方式,套取养殖补助资金。其中,马志勇帮助他人套取3000元并代为保管,马荣图套取6000元占为己有。2018年4月16日,白水镇党委给予马志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荣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3.元阳县逢春岭乡骂尖村党总支原书记车家宝违规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时任逢春岭乡骂尖村党总支书记车家宝利用管理村集体资金的便利,从上级帮扶部门划拨的脱贫攻坚资金中套取1170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同时,车家宝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和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上级党委、纪委要求整改和清理账务等问题。2018年3月15日,逢春岭乡党委给予车家宝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责任编辑: 钱霓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