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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
2018-06-14 14:16:1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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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乌鲁木齐6月13日电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葛波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自治区司法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据了解,“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实施细则》明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要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随机抽取、随机选派、结果公示、公开透明的原则,范围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机构登记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依法调整抽查范围。

   为增强抽查的公正性,《实施细则》规定,开展随机抽查前,应当通过随机方式,从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相应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抽取的法律服务机构实施检查。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报告。在抽查报告经厅领导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实施细则》要求,将行政指导工作贯穿抽查监管的全过程,运用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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