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涉命案不仅危害社会,还给本人和家庭带来巨大影响,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从2014年开始,我省16个州市部分县(市、区)开展了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进一步健全了教育、预防、保护、矫治、挽救工作整体推进机制。
这一机制,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矫治和挽救了一批触法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一机制在全国属首创。
项目让未成年人重新开启美好人生
“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我省14个州市的25个县(市、区)开展了未成年人司法项目,2015年10月,该项目范围扩大至全省16个州市、45个县(市、区)。2017年,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普遍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鲍德珠如数家珍。
作为项目具体实施负责人之一,鲍德珠以极大热情和责任心投身于这项工作中,“不少孩子在项目结束以后,考上了大学、中专,走上了更好的道路。”
在省关工委,鲍德珠和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学锋都是以“五老”(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军人、老专家)身份参与到项目中。
其实,在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中,还活跃着诸多这样的身影。昆明市呈贡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李启成就是这样的一员。
在一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15岁的小光(化名)受人邀约,擅自离开就读的技术学校,在晚饭的过程中与人发生争执,将对方打伤。事件发生后,学校态度坚决,要将其开除。
李启成通过项目办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与小光见了面。在他的印象里,这个孩子很有礼貌,对自己失手造成的错误十分悔恨。
鉴于种种考虑,在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经过与相关部门多次见面、交涉,李启成最终说服校方保留了小光的学籍,相关部门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我们就是要尽最大努力,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李启成说,对和小光一样的涉罪未成年人,我们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让他们在不脱离家庭、学校、社区的环境下,悔过自新,重新开始美好的人生。
部分项目区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
随着项目的推进,司法项目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功案例越来越多。
彝良县古城镇北羊街一名触法未成年人,出生后未办理户口,父母也没有尽管教义务。涉罪后被分流,宜良县项目办在组织人员进行帮教的同时,对其予以救助,又协调其爷爷奶奶出面照料。
之后,项目办为他办理了落户手续及身份证,并为他找到了工作。
为切实帮教无监护条件的触法未成年人,昆明市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专门在一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关护基地”,把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处罚中分流出来的外地籍和本地无监管条件的触法未成年人接纳进基地帮教,让他们一边学习劳动技能,一边接受教育、矫治。
我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得到了有关部委、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相关调研报告显示,通过近几年我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开展,未成年人触法数量明显下降,触法未成年人得到了有效教育和矫治。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市西山区、丽江市古城区在2016年就已实现本区户籍未成年人“零犯罪”。
在开展项目的其他县(市、区),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处罚中分流出来的千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项目办帮教,绝大多数已经被转化,走上了人生正轨。
记者 姜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