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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侮辱英烈莫止于道歉
2018-06-08 10:46:56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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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刘勋

   6月6日,有网民称今日头条旗下的抖音平台在搜索引擎广告投放中,出现对英烈邱少云不敬的内容。今日头条发布致歉声明称:未认真审核第三方提供的关键词包,发生严重疏漏,推广团队总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作停职处理。6月6日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针对抖音在搜狗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中出现侮辱英烈内容问题,依法联合约谈查处抖音、搜狗,责令网站立即清除相关违法违规内容并进行严肃整改。(6月6日 人民网)

   英雄不容亵渎,先烈不容诋毁。毫无疑问,侮辱英烈已违法,这一点无需赘言。此次抖音广告的内容更伤害了群众崇敬英烈的感情。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依法联合迅速约谈涉事媒体,充分体现出执法部门坚决惩处侮辱英烈行为的决心,以及积极弘扬英烈精神的社会氛围,这种积极姿态应当引起全社会的警醒。

   今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英雄烈士近亲属或检察机关都可以提起诉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网络平台发布含有丑化恶搞英雄烈士作品的案件已不在少数。5月下旬,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查处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各主要互联网文化单位共下线涉嫌违规视频6万余条,清理有关信息1.7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8030个。其中,“暴走漫画”通过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含有丑化恶搞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作品《囚歌》的视频被查处,“今日头条”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传播含有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的视频,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立案调查。

   但是,更应该重申的是,侮辱英烈的行为不能陷入“犯了改、改了再犯”的恶行循环。捍卫英雄烈士应当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不能因为程度轻、影响小、次数多而麻木,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侮辱英烈行为都应当旗帜鲜明地反对,坚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反省与忏悔需要道歉,但到不能止于道歉。否则,这种道歉和整改会变得毫无意义,甚至助长了违规平台的气焰,对英雄烈士的名誉造成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网络平台不仅不能成为侮辱英烈的帮凶甚至始作俑者,还要主动发挥平台优势积极宣传英烈的精神事迹,让英雄气始终成为网络世界的主旋律。

   同时,广告宣传要绷紧价值导向这根弦,依法依规,积极引导正确的价值观。根据《广告法》规定,任何广告行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网络广告不是法外之地,更没有侮辱英雄烈士的特权。网络平台必须要强化信息审核工作,严格审核待发布的信息内容,不仅要认真反省深刻道歉,还要责任到人、严肃问责、亡羊补牢;网络信息的发布平台要高度重视编辑队伍的建设,要认真选拔政治敏感性强、有法律知识储备、工作态度认真的人才担任编辑,不可完全依赖技术审核,坚决摒弃 “重营销轻审核、重流量轻内容”的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播放或者刊登英雄烈士题材作品、发布公益广告、开设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这明确规定的是责任,更是义务。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崇尚英雄、尊重英雄不仅是民族进步、国家发展的精神动力,还是法律规定的公民责任,对待英雄烈士在行为上绝对不允许随心所欲,英雄烈士不容任何侮辱、诽谤,这是全民族的共识和信仰。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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