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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
2018-06-06 10:34:0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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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北京6月5日讯 记者梁士斌 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针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纳税、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管理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

   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的,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严重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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