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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3年多来8687人被判拒执罪 自诉比重逐年加大
2018-06-05 16:50:4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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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于子茹)最高法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0起“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5年1月至今年4月份,全国法院对拒执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8687人。

 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表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律实施拒执犯罪,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中,刑罚措施决不能缺位,也绝不会缺位。”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申请执行人可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控告。

“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自诉。” 孟祥说,通过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自诉权,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促进精准、高效地打击拒执罪。在全国审理的拒执罪案件中,自诉案件的比重逐年加大。

 本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从诉讼程序上看,既有公诉案件也有自诉案件,对于准确把握拒执罪的两种追诉途径,特别是其中自诉案件的立案受理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量刑结果看,有的被告人因在判决宣告前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确有悔罪表现而被判处轻刑或适用缓刑;有的被告人则因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而被判处实刑。

“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孟祥表示,最高法院定期公布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拒执罪构成要件与量刑标准,为法院准确打击拒执罪提供示范和指导。

责任编辑: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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