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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底层传销参与者拖出泥潭
2018-06-03 08:31:01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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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排查3期房屋,通知所有人不要在楼下逗留!”

“下一班工作全部取消,没事做的业务员离开小区。”

 ……

 打开黄某手机,名为“钓鱼爱好者”的微信群里,不断有消息提示传来。

 今年5月16日至18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工商、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3天的传销行为集中清查专项行动。一场传销人员和清查人员斗智斗勇的“大戏”再次上演。

“传销人员得知我们在搞集中清查,想方设法给成员通风报信,除了微信群,买菜、窗帘拉开与否等都是他们的信号标志,就像‘割韭菜’一样,屡禁不止。”武汉市洪山区工商和质监局执法局局长鲁立东直言。

 面对《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有关专家指出,清查传销既要坚持严打上线,又要着重解决底层传销人员“回流”问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大传销行为惩处力度,真正从根上铲除传销毒瘤。

 发财幻梦

 175名。

 这一数字,是武汉市洪山区5月16日上午集中清理传销行动的“战果”。如今,联合开展集中清查,已是洪山区打击传销工作的常态。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4月30日,洪山区2018年共召开集中清查行动部署会4次,开展集中清理行动60次,清理重点小区及重点部位45个,捣毁传销窝点352个,查获涉嫌传销人员1260人。

 记者了解到,传销分为“北派传销”和“南派传销”。“北派传销”存在控制手机、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南派传销”强调精神控制,即洗脑。

 武汉以“南派传销”居多,其主要特征是借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再以串门拜访为由对其进行一对一洗脑,来去自由,吃住条件好,一般租住高档小区,家庭式居住。

“‘1040阳光工程’是较为常见的传销骗局。”洪山工商所所长王晓辉介绍,不法分子打着“国家允许、政府支持”“投资69800元,收获1040万”等旗号,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基金私募”为幌子,实质上是金字塔式的分钱游戏,非常具有迷惑性。

 王晓辉直言,“杀熟”“骗熟”是传销分子的常用伎俩之一,针对亲朋好友打“感情牌”,利用其虚荣心、暴富心态制造满足感、成就感,进而达到“引君入瓮”的目的。

 李旭,曾是一名传销受害者,后自费成立了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

 2004年,在亲戚游说下,李旭加入江苏一传销组织,发展的第一个下线是自己的亲姐姐。2006年,从传销骗局中醒悟后,他自费建立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

“传销就是经济邪教,98%的传销人员会成为这场分钱游戏的受害者。”李旭说,许多传销人员是社会弱势群体,有多人卖房卖地贷款进行传销,最终血本无归,妻离子散。

 在李旭看来,传销最大的危害是对思想的毒害。

“传销不仅骗你的钱,还毒害你的思想。很多传销受害者最后不仅有家难归,梦想破灭后甚至导致心理扭曲。”李旭说,传销组织不停给涉传人员灌输“金钱至上”“有钱就是成功”等观念,导致其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许多人盲目追求财富,最终高不成低不就难以融入社会,甚至明知这是骗局也难回头。

 记者此前在洪山区集中清查行动现场看到,被清理的涉传人员中,“90后”“95后”占相当比例。

 民警介绍,这些涉传人员大都来自二三线城市的乡镇,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缺乏社会阅历,想改变生活现状,又不愿辛勤劳作,被洗脑后,靠骗亲朋好友圆发财梦。有的人不清楚传销危害,以为传销是合法行为,甚至认为自己是在“帮助”亲朋好友一起发财。

 治理遇难

 事实上,相较于对传销骨干的打击,底层传销人员治理问题更让一线民警犯难。

 在打传一线奋战10多年,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公安分局沌阳派出所副所长陈勇对此深有感触。

“对待传销骨干,我们可以逮捕他们,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对那些底层传销人员,现有法律并未作出明确处罚措施,我们只能抓捕教育再遣返,让他们以后不敢来我们这个地方,至于其他的,目前没有太好的办法。”陈勇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这个法律条文定罪门槛较高,惩罚力度偏低,且对参与传销的底层人员缺乏相关的惩处规定,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李旭说,认定为传销组织者、领导者需要有30个下线,在实践中操作难度也很大。

 取证难,是打击传销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反传人士告诉记者,现在的传销都不传产品,由于没有实物,取证就比较困难;针对跨地域的传销,由于缺少联动机制,处理起来更加困难。

“我们发现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受害人报案时,工商推公安,公安推工商,大家互相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该人士直言。

 此外,网上传销的兴起也给打击传销带来新的挑战。

 李旭介绍,随着政府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异地拉人头的传统传销呈下降趋势,越来越多的传销组织转战互联网,通过微信、贴吧等互联网平台跨地域传播,给传销治理工作带来新挑战。

 反传教育

 课桌上,“珍爱生命 远离传销 珍爱亲情 拒绝传销”“1040工程就是大骗局”几行大字格外显眼;课桌旁,20余名涉传销人员正在认真学习打击传销宣传手册……

 2017年11月下旬,针对传销人员遣返后“回流”、教育效果有限的实际情况,洪山区打传办联合区公安、工商及质监等单位联合建立起反传销教育基地,邀请专家、社区民警等为传销人员授课,进行“反洗脑”宣传,帮助他们认清传销本质。

 记者了解到,打击传销窝点后,打传工作人员会将涉传销下线人员统一送至反传销教育基地。传销人员自愿签订《权利义务签收书》后即可接受24至48小时的学习帮扶教育。

 一名1994年出生的大学生,受朋友蒙骗到武汉洪山区参加传销活动。洪山区打传专班在组织清查行动时将其查获,后将他送至反传销教育基地接受“反洗脑”。

“以前以为限制成员人身自由、敲诈勒索才是传销,没想到洗脑式宣传也会让人误入歧途,我差一点就投钱了。”这名大学生在学习后的心得体会里写到。

 鲁立东告诉记者,在以往打击传销工作中,对传销下线人员多采取口头教育后遣返的方式,但这些涉传销人员并未真正认识到传销危害,往往会“回流”或者到其他地方继续从事传销活动。

“传销组织通过洗脑方式拉人头参与传销。我们在打击传销后建立反传销教育基地,旨在对清查发现的涉传销人员进行‘反洗脑’,动摇传销组织团伙的下线人员。”鲁立东说。

 洪山区反传销教育基地负责人熊斌介绍,基地成立以来,已累计教育遣返110批次2000余人。

“基地成立初期,多时一天有140余名涉传人员,得分批安排教育。”熊斌说,随着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推进,传销人员数量明显减少,“回流”现象得到较好控制。

 强化立法

 在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万仁德看来,传销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损己利人的行为,是对人及其所遵循的社会规范的异化。

“尽管政府对传销进行广泛宣传、打击,但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现实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收到社会和媒体传递的正面信息,许多人依旧被蒙蔽。”万仁德说。

 近年来,越来越多在校大学生被骗参与传销,万仁德建议在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提升宣传精准度,要让在校学生多与社会良性互动,丰富他们的社会知识和阅历,而不是单纯知识学习。

 接受记者采访时,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刑法学教授邓小刚指出,打击传销关键在于加强刑事立法。

“我国关于传销的立法仍比较滞后,特别是网络立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盲区。”邓小刚说。

 针对传销行为屡禁不止难题,李旭则建议加大惩处力度,对传销集团骨干分子,处理时要降低立案标准及证据规格;对底层传销人员,要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对屡教不改者,可以采取行政拘留或罚款等措施,增加其违法犯罪成本。

 李旭还指出,打击传销应当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同时加大官方与民间的合作,充分发挥民间反传销组织的作用。

“如果这个地方打击厉害,传销组织就会转移,从一个城市搬到另外一个城市,这样的话全国很难形成合力。”李旭说,现在传销组织洗脑手段不断升级,政府打击传销的手段也需要升级换代。(记者 刘志月)

责任编辑: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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