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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未检探索“一站式”取证 不让未成年被害人受二次伤害
2018-05-28 11:27:08   来源: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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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等部门联手,探索建设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

今年4月,该项目落成,正式投入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工作。目前,该院重点打造的“心茁未检工作室”于近日正式启用,一站式取证中心作为心茁工作室的一项内容,目前已初显成效。

“一站式”取证从案件中萌生

受表达能力、认知程度及心理压力等各方面原因的影响,未成年被害人尤其是被性侵者,在侦查阶段的陈述大多模糊不清,有些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件无痕迹物证,被害人往往需要接受反复询问、回忆被侵害细节,造成心灵“二次伤害”。

2017年3月,盘龙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受理了一起性侵智障未成年人案。小芳有些智障,一天,趁着小芳父母外出工作时,邻居张某某到小芳家对其实施强奸。张某某欲回家时,被突然回家的小芳父亲撞见。

小芳父亲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验,但未查到切实有利的证据。由于关键物证缺失,加之被害人对关键细节陈述不清、犯罪嫌疑人提出其系未遂的辩解,使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重大问题。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向小芳核实案情。最终确定,张某某已构成强奸既遂的案件事实。

“小芳作为受害人,身心均已受到伤害,但为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对她进行询问,不断让她回忆受害过程。于是,建立一站式取证中心的想法便萌生了。”该院未检检察官宁宇告诉记者。

部门联动推动取证工作

案发后,盘龙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对统一管辖一年以来的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类案进行分析研究。随后,向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提出,以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为试点少年警务工作的检察建议。该建议得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大力支持,2017年9月,盘龙区少年警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期间,盘龙区检察院多次会同盘龙公安分局等单位,就中心的选址建设、设施功能等问题召开联席会,最终于2017年底正式开始建设。

今年4月,位于社区的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正式启用。该中心设在社区,具备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温馨环境,并提供私密空间,让被害人获得安全感。通过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身体检查等设备,“一站式”完成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尽量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再度伤害。

同时,通过实时视频传送及信息交换装置,方便除直接参与询问的人员外,其他成员同步观察询问情况,心理咨询师、检察官根据情况,及时指导询问人调整发问方式和发问节奏。

今年3月,盘龙区检察院与盘龙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与保护运行规则(试行)》,明确该中心的办案程序、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推动公安机关建立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专办联络员、女民警专职询问队伍等专业化办案机制。

4月,通过公安、检察、医疗、社工等跨部门专业人员共同商讨,从不同专业角度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拟定个案方案,共同制定《盘龙“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操作指引》。5月,多部门再次签订《关于对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医疗救助的工作协议》。

延伸职能保护未成年人

截至5月,盘龙区检察院联合盘龙公安分局开展“一站式”询问工作共计6人次,以具体个案为切入点,联合相关成员部门延伸综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检察职能。

未成年人小焕被强奸一案是该中心建成后的第一个案例。期间,检察官通过介入案件,通过该中心的视频监控及时与侦查民警沟通,引导侦查民警取证,一次性固定证据。

宁宇告诉记者,小焕与父母负气离家出走,在无经济来源下,与不良青年混迹在一起。李某某对其实施强奸后,检察官委托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小焕户籍地,对其家庭、成长经历进行社会背景调查,进一步帮助小焕重返家庭、回归正道。

年仅8岁的被猥亵对象小嘉在侦查机关不愿陈述自己被猥亵的过程。到达该中心后,检察官会同询问人员、心理咨询师制定询问方案。在心理咨询师的协助下,小嘉放松情绪,描述了曾多次被长期租住在被害人家中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猥亵的事实。最终,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周某某。

宁宇认为,一个项目的建成和使用虽然对办案起到重要作用,却不能避免这些孩子免于伤害,如何从源头预防此类案件发生才是根本。下一步,盘龙区检察院将把防止性侵害防线端口前移,联合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在辖区内小学开展预防性侵的家长课堂法治讲座,引导家长关注并重视防范性侵的家庭教育,引导孩子建立正确、合法的自我保护意识。

记者 杨阳洋 通讯员 郎方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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