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治频道/ 法治热点
朝阳区第二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2018-05-17 17:20:14   来源:法制网
分享至:

   法制网北京3月26日讯 见习记者苏明龙 2018年3月23、24日,北京市朝阳区第二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

  在朝阳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朝阳律协党委的领导下,广大朝阳律师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在朝阳律师业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2017年度,朝阳律协在行业党建、律师行业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朝阳律师品牌影响力以及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大会首先通报了秘书长任职变动情况,新任秘书长刘素红同志与大家见面。随后,王清友会长代表理事会作《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总结了2017年主要工作及亮点,指出协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安排。柴志伟监事长代表监事会作《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通报了2017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重点阐述了监事会在履职监督和财务监督方面的举措;通报了对2017年理事会及会长班子工作的测评结果,针对测评结果提出改正意见;阐述了2018年监事会工作计划及设想。刘玉明副会长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的报告(草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18年度预算(草案)》作说明。杨光副会长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草案)》作说明。本次代表大会,由全体参会代表对协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和专职副秘书长进行任职测评。

  (王清友会长主持并代表理事会作《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柴志伟监事长代表监事会作《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刘玉明副会长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的报告(草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18年度预算(草案)》作说明)

  (杨光副会长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草案)》作说明)

   (会长班子成员和专职副秘书长一一亮相)

  分组讨论阶段,印发了《北京市朝阳区律师业发展规划(2018-2023)》,征询代表意见和建议。参会代表积极履职,认真审阅理事会、监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业发展规划(2018-2023)》,从报告内容、行业发展、协会建设、律师权益保障、行业发展以及开拓创新等多方面建言献策,提出了诸多具有建设性、可行性意见。

  分组讨论后,王清友会长、柴志伟监事长、刘玉明副会长分别就代表分组讨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最后《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的报告(草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18年度预算(草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草案)》五项报告经全体代表表决,均获通过。

  (王远捷局长讲话)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远捷出席并讲话。王远捷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党建工作联络员等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党的工作和组织全覆盖;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显著提升;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卓有成效,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律师依法规范执业成为行业自觉;本届协会创新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律所主任沙龙、青年律师受袍仪式、基层律协监事会工作研讨会等工作;老律师、女律师活动特色鲜明,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朝阳律师”品牌形象已经形成。最后,王远捷局长提出了“三个坚持、三个不许”的换届工作纪律,即:坚持党委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换届工作原则。不许在换届工作中目无组织、干扰和破坏换届;不许在换届工作中拉帮结派、拉票或诋毁他人;不许在换届工作中自由散漫、不守规矩或不作为。

  朝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远捷、朝阳区委政法委法制监督室主任邸静、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兼审判业务管理部主任俞里江、朝阳公安分局法制支队副处长邢千里、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管理监督部副主任魏抒华应邀出席。此外,还邀请了非朝阳律师代表的朝阳老律师代表、青年律师代表、女律师代表、人大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协会研究会主任、律所主任、朝阳区律师工会代表,以及部分朝阳区司法所所长约200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张潇予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