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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01万元 “土地姐”获刑3年
2018-04-28 11:09:11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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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庄洁,她之前的工作主要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担任处长,虽说位不高,但权确实重,全省很多土地项目开发、建设,都得经过她批准,正是如此,她利用手中的权力,先后多次为几家公司通过打招呼,谋取利益,获利者也没有忘记她,先后多次送钱给庄洁101万元。近日,昆明中院以庄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2年后,庄洁开始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蒲某(涉嫌单位行贿罪,已立案侦查)是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研究中心的成员。2002年6月27日,蒲某注册成立了昆明科地土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他出资70万元,持有公司87.5%的股份。2003年至2011年期间,庄洁利用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耕地保护处处长、征转用地管理处处长的职务之便,在土地核查、土地占补平衡等事项上,向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相关公司为科地土地咨询公司推荐祥云县、姚安县、昌宁县的土地整理项目,还有澜沧江公司小湾电站与糯扎渡电站、三峡公司的向家坝电站的25度以上耕地核查及占补平衡等项目,这些土地整理项目由科地土地咨询公司具体承接后,从中赚取了利润,蒲某先后7次以公司名义送给庄洁93万元。

 庄洁也承认,她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的时候,因为有一定的话语权,还为昆明泰华利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做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承担的宣威电厂七期500KV送电线工程、龙开口水电站进场公路工程、糯租水电站至青龙变电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等土地利用总规修改方案项目,使得公司老板赵某产生了较好的利润。

 赵某为了感谢庄洁的帮助和照顾,所以送了6万元。知道庄洁手中的权力,钱某也想巴结上庄洁,就送了2万元给她,其目的就是想得到庄洁的照顾和帮助。庄洁收到这些钱后,没有存入银行,而是放在办公室的文件箱里锁着,需要用钱的时候,才打开拿出来用。后来,庄洁从省国土厅处长的位置上调到云南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担任副主任。

 昆明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期间,庄洁先后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征转用地管理处处长、副巡视员等职务,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核查与占补平衡、土地规划调整、土地量复核等项目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101万元。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庄洁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本案属于侦查机关在对庄洁采取强制措施前,已经掌握了其犯罪的大量证据及具体线索,且庄洁到案后,虽有过有罪供述,但拒不认罪,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因此,既不满足自动投案,也不满足如实供述的条件,不成立自首。

 于是,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庄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受贿赃款101万元予以没收。

 (记者 柏立诚)

责任编辑: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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