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检司联合保障值班律师履职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深圳市司法局出台《关于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
实施细则指出,司法行政机关应综合确定并编制值班律师花名册和值班表,及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及看守所。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值班律师提供办公场地或值班窗口,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应当协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押的看守所,为值班律师入所履行职责提供手续上的方便。值班律师应持律师执业证书挂牌上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明身份和职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值班律师应当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等相关法律帮助,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名,值班律师不得在内容空白的具结书上签名。(记者 唐荣 通讯员 汪林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