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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新:综合配套改革突破瓶颈啃下硬骨头
2018-03-16 15:04:4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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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综合配套改革突破瓶颈啃下硬骨头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法院实施“四五改革纲要”的收官之年、部署推进下一步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站在怎样的起点上?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破冰前行,攻坚克难取得显著成就。

  法官员额制改革成效初显

  记者:法官员额制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受到广泛关注,这项改革总体情况怎样?

  徐家新: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要建立司法责任制,必须首先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

  中央在改革之初即划定法官员额比例控制红线,即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最高法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系统集成”的思路,在全国法院积极稳妥有序开展员额制改革。截至2017年6月,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国法院员额法官集中遴选工作全面完成。从改革前的21.2万名法官中遴选产生约12万名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9%。其中,最高法机关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7.8%。

  通过法官员额制改革,优秀审判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85%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人员结构得到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到位,各类人员职责权限更加明确,职业发展渠道更加畅通,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2017年,全国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89件,整体呈现出平均审理周期缩短,当庭宣判率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的良好态势。最高法员额法官选任完成后,2017年7月至12月,员额法官人均办案59.8件,相比2017年上半年法官平均办理26.4件,增长126.5%。可以说,在全国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法官员额制改革已经实现平稳落地,这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已经被“啃”了下来。

  记者:遴选出的员额法官使用、考核、管理等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徐家新:各地法院注重发挥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整体效能,突出员额精准化管理,实行员额比例省内统一调配。员额的统筹调配坚持“以案定额”原则,注重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办案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在一些案件量大、办案任务重的法院,法官员额比例配备超过50%,而有些案件量相对较少的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在30%以下。

  目前,各级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办案机制,基本取消案件审批。改革后,全国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案件超过98%。同时,积极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促进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审判相结合。

  入额必办案,总体来看,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已经基本形成。2017年,全国法院院庭长人均办案87.2件,同比增长32.3%。为切实防止入额院庭长不办案、伪办案现象,最高法正在推动建立院庭长办案考核监督机制。院庭长必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从实践情况看,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建立院庭领导全面履职工作机制,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健全院庭长依法开展节点控制、质效讲评等工作机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较好解决了院庭长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激励法官

  记者:如果说法官员额制主要解决“谁能当法官”的问题,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则主要解决“法官怎么管”的问题。作为创设的一项新制度,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的成效和亮点有哪些?

  徐家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以法官4等12级为依托,在法官员额制基础上实行单独管理,建立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晋升制度,对于特别优秀的还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均已完成首批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其中3175个法院已开展按期晋升,1797个法院已开展择优选升。

  总体来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实现了改革初衷,破解了法官职业发展“瓶颈”,提升了法官职业尊荣感,有效激励了基层和一线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目前,人民法院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法官在基层。为鼓励优秀人才向基层和一线办案岗位流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较大幅度提高中基层法院较高等级法官的比例,择优选升高级法官的比例设置越向下级法院比例越高,特别选升制度更是明确规定只适用于一线办案法官。同时,法官晋升年限也比其他公务员大大缩短。

  法官权益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记者:请问在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徐家新: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说,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广大干警不辞辛劳,无私奉献,85名法官积劳成疾或遭受暴力伤害因公牺牲。

  本轮改革中,党中央在完善司法人员权益保障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涵盖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规范责任追究和考核考评、加强履职安全保护等多个方面。2017年2月,最高法下发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目前,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已基本形成。

  针对近年来接连发生的扰乱法院办公、庭审秩序和威胁、诽谤、侵扰、伤害法官事件,最高法强化对一线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2017年2月,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成立。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各级法院是保障法官权益的第一责任主体,院长是第一责任人。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5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机构,部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也成立相应机构。

  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区域应当与法官办公区域相对隔离,严格依法惩治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院办公秩序的行为。对于法官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本人或者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跟踪尾随,或者人身、财产、住所受到侵害、毁损的,可以要求所在法院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张昊 王芳)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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