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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春节期间纪律规矩不“放假”
2018-02-24 10:05:33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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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位了吗?值班记录和公车封存情况登记表请让我们检查一下……”2月15日除夕、2月17日大年初二、2月18日大年初三、2月21日大年初六当天,玉溪市纪委监察委督查组以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到市网信办、玉溪日报社等单位,对春节假期值班工作纪律情况等进行督查检查。

而这样的督查检查,在今年春节7天假期的每一天,都持续进行着。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节怎么过。“7天假期怎么过”是这几年微信朋友圈里最热门的话题。在玉溪,“春节放假,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早已成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自我约束与要求。

怎样才能过一个廉洁、不失节的春节?今年,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抽调276人,组成115个督查组,深入605个(次)机关事业单位和97个超市、酒店,紧盯“十个严禁”和值班值守、公车私用、公款请吃、吃请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强化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在春节这个关键节点,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六个严禁’开展自查自纠,严守廉洁自律底线。”春节前夕,市纪委监察委再次重申纪律要求,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通知》,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纪律作风要求的宣传,让广大干部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知纪、懂纪、守纪,确保不在廉洁上出问题。

“在玉溪,作风积弊还未完全根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也时有发生。”“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使‘不想腐’的自觉蔚然成风。”市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7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

2018年春节是玉溪市监察委组建后的第一个春节,纪检监察机关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春节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钱物、奢侈浪费、收送“红包”等不正之风,假期期间则采取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值班情况、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以严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让广大干部深刻感受到纪律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而在春节期间开展大规模、高频次的监督检查工作背后,是许许多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守与奉献。

“虽然假期也在工作,但能为玉溪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作出一点点贡献,非常值得!”在春节假期中参加了监督检查工作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这样说道。

“年关也是廉关。虽然春节长假我们在工作,但这是每一位纪检监察人的职责所在。只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连续抓,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才能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

据悉,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是今年以来该市开展的第三轮作风督查。早在元旦前夕,市纪委监察委就印发了《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明确从元旦开始至3月初连续开展四轮检查。第一轮检查,组成70个检查组,对496个单位开展了检查;第二轮检查,组成206个检查组,对149个单位和1316个酒店、宾馆、超市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即能改的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于问题线索,已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置,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杨红 夏娜)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责任编辑: 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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