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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监察委成立后首办留置案移交
2018-02-24 10:04:43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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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楚雄州监察委成立后首办留置案留置对象已调查结束、解除留置措施,顺利移送检察机关。

据介绍,楚雄州监察委2018年1月成立以来,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科学分工,严格把握谈话、陪护、监控、调查以及使用监察委各种文书等环节,有效运用谈话、讯问、调取、留置等多种调查措施固定证据。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转隶干部和纪检干部一起并肩作战,大家一起讨论分析案情,商量案件突破的方式方法,在一场场分析讨论中,大家不仅加强了思想交流,增进了同事之间的感情,而且促进了融合的进程,也培养了审查人员之间的默契。

“这起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我们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的决定,参照3个试点省市经验,探索建立了监察委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规范流程和文书管理使用制度3个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留置工作程序。”楚雄州纪委州监察委人员介绍道。在该案的调查过程中,共完善调查处置文书83种,其中新创3种,留置全程实际使用了28种。

据了解,该留置案件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行为已涉嫌犯罪。

“一定要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办案中要确保‘三个绝对安全’。要深入挖掘、认真总结留置措施使用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为下步工作提供借鉴和奠定基础。”楚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察委主任说,在下步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楚雄州监察委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执纪与执法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衔接,提升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自朝顺 王丽仙)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责任编辑: 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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