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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监委成立后以任前纪律教育开局——警钟响在履新时
2018-02-08 10:59: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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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家门就是一家人,要想一家事、干一家活。这次大家一起组成了新的工作机构,整合了资源,集中了力量,攥紧了拳头,形成了反腐败工作合力。部门负责人要带好头,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履职担责,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形象上都要坚持高标准,展现精气神。”

  2月2日下午,两天前刚刚当选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召集新任命的省纪委监委21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集体谈话,这是一次谈话会,更是一次警示会。

  “改革后纪委监委的监管范围更大,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的风险也陡增。作为执纪执法者,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严以自律,修炼好反‘围猎’本领,否则一着不慎就会栽跟头,落入别人精心设计的‘圈套’。”陆俊华提出要求,向每一位新任职领导干部敲响反“围猎”、严防“灯下黑”的警钟。

  窗外寒风凛冽,室内气氛肃穆。大家认真聆听,每个人心中都绷紧了弦。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的工作要受到约束和监督,不仅要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更要带头严格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严格按纪律办事、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守住底线,廉洁自律,严防‘灯下黑’。”从省检察院转隶到省纪委监委的新任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室主任尚俊平说。

  严格的要求,从第一天开始,招呼要打在前面。这样的警示和要求,不仅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也是对每一位机关干部提出的。

  2月6日,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产生后的第一次机关干部大会召开,85名转隶干部和200余名纪委机关干部齐聚一堂,接受一场特别的任前教育。

  “我们要严格自律,严禁一切耍特权搞特殊、盛气凌人、口大气粗、简单粗暴等行为,严禁打着纪检监察机关名义或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谋取私利。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千万不要不以为然!”陆俊华掷地有声地告诫大家。

  在纪律作风问题上,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保险箱。及时敲响警钟是对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和保护。

  “我将严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修身齐家,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室副主任李跃在接受警示教育后激动地说。(何咏坤马湛秋)

 

责任编辑: 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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