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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7家检察院获殊荣
2018-01-25 15:05:09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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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授牌表彰大会在昆明市检察院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为昆明市检察院及6家基层检察院颁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荣誉奖牌,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戴富才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决定。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昆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阳,昆明市政协副主席董林应邀出席了会议。昆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主持会议。

  “‘文明接待室’是检察工作联系群众的窗口、群众工作的业务部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服务群众;要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表彰会上,李宁要求昆明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智慧信访”建设。

  会议指出,控申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是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主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昆明市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提高控申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良好氛围。

  此外,控申工作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和举报工作调整的新要求,以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盼统揽工作,通过制度机制创新,更好地发挥控告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强化法律监督作出新的贡献。

  据悉,此次是昆明市检察院第三次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同时,五华区检察院、盘龙区检察院、官渡区检察院在此次评比中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西山区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石林县检察院被新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截至第九届评比,全省检察机关共有39个检察院获得表彰,昆明市检察机关就占7席,在全省占比17.95%。

责任编辑: 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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