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陆萱)近日,陆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芳华派出所内设交警中队民警查获一起客车超员案。
当日,该中队民警在芳华镇后雨线查获一辆中型载客汽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核载19人,实载39人),立案调查后该案被移交至陆良县人民法院。陆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危险驾驶案,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在道路上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殷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交警提示:
严重超载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时,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已纳入《刑罚》处罚范畴,驾驶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客车超载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