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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8-01-22 10:27:53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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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付润瑞

  “云南省纪委常委会2017年10月27日会议研究决定,对纪检监察五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宋建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去年10月,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公开发布了这一消息,再次表明了防止“灯下黑”的坚强决心。

  按照始终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 2017年以来,省纪委坚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为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省纪委进一步完善了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了省纪委工作规则,修订了省纪委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制定了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针对业务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执纪、审查、案管、审理工作制度,实行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会商制度,集体提出处置意见,推动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此外,省纪委还印发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出台了《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告备案规定》,坚决防止执纪违纪行为的发生。

  “打造一支才德兼备的干部队伍,是我们完成历史任务的重要基石。”瞄准干部队伍建设目标,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省纪委重点强化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17年,省纪委共举办培训班112班次,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1843人。同时,坚持以净化优化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生态为导向,加大省纪委机关、派驻(出)纪检组干部提拔使用和调整交流力度,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坚持关心爱护和强化监督管理相结合,2017年,全省2个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 2名先进工作者受到中央纪委表彰。坚持抓党建促业务,在全机关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等活动,营造争创一流、比学赶超的氛围,2017年11月,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连续三届(三、四、五届)获此荣誉。

  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省纪委以刀刃向内、自我革新的勇气,坚决清理门户。2017年,全省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监督者受监督”的氛围初步形成并巩固发展。

 

责任编辑: 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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